首页 > 教育教学 > 制度文件

东营市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听评课管理规定

2019-12-11 17:27 作者:admin  次浏览 分类:制度文件

    为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对学校各级人员的听评课进行规范,制定本规定。

一、听课人员

        (一)学校领导;

(二)教务处管理人员、专业部主任、教研组长、指导教师、全体教师。

二、听课范围、要求与任务

(一)学校领导推门听课,不作具体要求。。

(二)教学管理人员

     1.听课范围面向学校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重点是专业课程、素质教育课程、新开课程、青年教师课程及学生反映意见较多的课程。听课采取单独随机方式。

 2.听课要求

    听课人员应尊重授课教师,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每次听课应至少听完1节课。听课后,应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填写听课记录本。

 3.听课人员的主要任务如下:

1)了解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教案、实训准备、教学设备和环境状况等);

2)了解和检查教师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进度安排、课堂效果、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实训演示和指导)等情况;

3)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效果、实践操作等);

4)了解教师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及其使用情况;

5)了解学生课堂上课情况;

6)了解、反映、解决各教学环节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教师听课

  1.教师听课范围重点以同学科或同教研室教师任教的课程为主。

  2.帮带教师重点以听年轻教师的课程为主。

  3.听课人员应尊重授课教师,授课教师不得无故拒绝听课人听课。

三、听课次数规定

(一)校长听课节数为2-3节,学校分管领导听课节数为3-4节。

(二)教学管理人员

专业部主任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学期内教师被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教务处处长、教务办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年度内教师被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

(二)教研组长/指导教师

 1.教研组长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

 2.指导教师听年轻教师的听课次数为2/周。

(三)其他教师

其他教师根据教师的课时数,听课次数按以下规定执行。

  1.周课时数为20课时(含)以上的,学期听课次数不得少于8 节。

  2.周课时数为20课时以下的,学期听课次数不得少于12节。

  3.新教师入职第一年,周课时数在8课时以下的,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30 节;周课时数在8课时以上的,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20 节。

  四、评课要求

 (一)听课人应认真记录教师的授课情况,详细填写听课记录。

 (二)教师听完课后2 天内将授课情况反馈给授课教师,并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评课。

  1. 从教学思路设计分析

    一是要看教学思路设计符不符合教学内容实际,符不符合学生实际;二是要看教学思路的设计能否根据内容情况与企业文化结合,对学生进行意识引导;三是看教学思路的层次,脉络是不是清晰;四是看教师在课堂上教学思路实际运作的效果。

      2.从教学环节设计分析

教学环节是否完整,时间分配是否合理和环节衔接是否恰当。看讲与练时间搭配是否合理等。

    3.从教学方法和手段分析

    1)看教学方法是否适合

2)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4)看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

    4.从教师教学基本功分析  

看板书、看教态、看语言、看操作

  5.从教学效果上分析

一是看教学效率;二是学生受益面,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三是时间的有效利用。

(三)听课人员在专业部组织的会议上进行评价反馈。

五、听评课管理

(一)听课人应认真记录教师的授课情况,详细填写听课记录。

 (二)教学管理人员按照《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课堂教学评价表》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评分,成绩应用到教师年度考核中。

 (三)每周专业部主任对教师听评课进行督导,教务处收听课记录本,按照《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听课评估表》对教师的听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成绩应用到教师年度考核中。

 (四)每周教务处组织各专业部主任及教研组组长召开听评课会议,每

月教务处组织全体教师教学会议,对各专业部的听评课情况进行点评和反馈。

   六、奖惩

  (一)教务及专业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听评课,予以40元违纪处理。

  (二)教师无故不听课、听课未达到要求数量的,或出现应付、评课效果差等问题予以40元违纪处理。

  (三)教务处管理人员未进行评课导致听课流于形式的,予以40元违纪处理。

 

附件:听评课管理规定

快速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