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教学 > 制度文件

东营市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奖励制度

2019-12-11 17:13 作者:admin  次浏览 分类:制度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的内涵建设,树立品牌形象,激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各项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升职业素养,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专职教师和在校学生。

第三条  本制度包含教师和学生奖励两大类。

(一)   教师奖励

1.团队奖: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奖励

2.个人单项奖:设立优质课奖、教学信息化大赛奖、教育教学研究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技能比赛优胜奖。

(二)学生奖励

1.团队奖:设立优秀学习班级奖。

2.个人单项奖:设立最佳个人形象奖、技能学习进步奖、技能标兵奖、技能大赛优胜奖。

第二章  评选奖励范围、标准和周期

第四条  团队项目奖:

主要适应与教育厅等行政部门下发的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目的,需团队共同完成的项目。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

1.精品资源共享课奖以山东省教育厅立项和验收通过为准。评选周期为每学年。

2.精品资源共享课奖励标准为:

1)现金奖励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立项的精品资源共享课

5000

2000

1000

500

验收通过的精品资源共享课

1

5000

3000

1000

2)参与课程开发人员优先享有外出学习机会。

3)为验收通过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参与人员颁发获奖证书。

4)验收通过的省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主持人当年业务级别晋升一级。

5)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由学校领导班子决定另行奖励。

   (二)其他的质量工程提升项目如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等参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标准执行。

二、个人教学比赛(优质课、信息化教学大赛等)

(一)教学比赛奖以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等主办单位公布的比赛结果为准。校级教学比赛由教学督导小组进行评定,评选周期为每学年。

(二)教学比赛获奖奖励标准为:

1.现金奖励

项目

层级

奖项等级

金额

 

教学比赛(优质课和信息化大赛)

校级/区级

一等奖

300

 

二等奖

260

三等奖

240

市级

一等奖

500

 

二等奖

400

三等奖

300

省级

一等奖

2000

 

二等奖

1500

三等奖

1000

国家级

一等奖

5000

 

二等奖

4000

三等奖

3000

2.为校级优质课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

3.校级以上的获奖是指各级行政部门主办颁发的奖项,行业协会的降一级奖励。

4.获奖人员按照不同的获奖级别享有外出学习及参观机会。

5.获国赛一等奖教师,业务级别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

三、教育教学研究奖

(一)教育教学研究奖包括教师发表或出版的教学研究论文、著作,以及具有教改价值的调查报告、工作方案、教学方案、课题研究、荣获的个人荣誉等,均可申报此奖项。评选周期为每学年。

(二)教育教学研究奖奖励标准为:

1.论文、著作发表现金奖励

项目

层级

奖项等级

金额

备注

论文、刊物文章

市级

一等奖

300

刊物发表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奖金金额标准执行

二等奖

200

三等奖

100

省级

一等奖

1500

二等奖

1000

三等奖

800

国家级

一等奖

3000

二等奖

2000

三等奖

1500

2.有教改价值的调查报告、工作方案、教学方案、课题研究奖励

项目

层级

奖项等级

金额

备注

有教改价值的调查报告、工作方案、教学方案、课题研究、著作

/市级

一等奖

1000

按正式公布的文件或获奖证书为依据

二等奖

800

三等奖

600

省级

一等奖

2000

二等奖

1600

三等奖

1200

国家级

一等奖

5000

二等奖

4000

三等奖

3000



























    3.荣誉奖励

    被评为教学能手、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先进个人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项目

层级

奖项等级

金额

备注

荣誉

/区级

-

500

人社部门评定的技师按此标准对应级别进行奖励。

市级

-

1000

省级

-

3000

国家级

-

5000

1)获奖人员按照不同的获奖级别优先享有外出学习及参观机会。

2)校级以上的获奖是指各级行政部门主办颁发的奖项,行业协会的降一级奖励。

3省级以上荣誉教师在考核中直接晋级。

四、技能大赛

(一)优秀指导教师奖

1.用于奖励在指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评选周期为每学年。

2.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标准为:

1)现金奖励

项目

层级

奖项等级

金额

备注

学生技能比赛

 

 

 

 

市级

一等奖

200

享受市级奖励

省级

一等奖

2000

享受省级奖励

二等奖

1000

国家级

一等奖

5000

享受省级奖励

二等奖

4000

三等奖

3000

其他类比赛

按以上同层级金额的1/2发放

 

2)获奖人员按照不同的获奖级别享有外出学习及参观机会。

3)为校级获奖人员颁发证书。

(二)教师技能大赛获奖

1.用于奖励在各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胜的教师。评选周期为每学年。

2.技能大赛优胜奖奖励标准为:

1)现金奖励

项目

层级

奖项等级

金额

备注

教师技能比赛

校级/区级

一等奖

200

 

市级

一等奖

400

 

二等奖

300

三等奖

200

集团级

 

按集团标准

 

省级

一等奖

3000

 

二等奖

2000

三等奖

1000

国家级

一等奖

10000

 

二等奖

8000

三等奖

5000

2)获奖人员按照不同的获奖级别享有外出学习及参观机会。

3)为校级获奖人员颁发证书。

(三)校级以上的获奖是指各级行政部门主办颁发的奖项,行业协会的降一级奖励。

五、教材建设奖励

用于奖励积极进行校本教材开发和在各级教材评比中获奖的教师。

(一)校本教材开发并出版使用奖励现金1500元。

(二)在各级教材评比中获奖的教师。

项目

层级

奖项等级

金额

备注

教材获奖

市级

一等奖

400

 

二等奖

300

三等奖

200

省级

一等奖

3000

 

二等奖

2000

三等奖

1000

国家级

一等奖

10000

 

二等奖

8000

三等奖

5000

六、以上所列各种奖项中,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获奖,均按所获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五条  学生奖励

(一)优秀学习班级奖

1.用于奖励在全校技能大赛中比赛项目成绩第一的学习班级。

2.优秀学习团队奖奖励标准为:

1)酒店体验的机会。

2)奖金:500元,作为班费。

3)发放锦旗。

(二)最佳个人形象奖

1.用于在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的职业形象考评中成绩优异的同学,具体按照学校《学生最佳个人形象奖评选办法》执行。评选周期为每月一次。每年度化妆比赛获奖人员均为最佳个人形象奖。

2.最佳个人形象奖奖励标准为:

1)学生大会表彰。

2)发放获奖证书。

3)化妆比赛获奖人员按60元发放奖品。

(三)技能学习进步奖

1.用于技能实训课班级内部考核中进步明显的同学奖励,具体按照学校《学生技能学习进步奖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周期为每月1次。每个技能考核项目每班级评选1人。

2.技能学习进步奖奖励标准为:

1)学生大会表彰。

2)发放获奖证书。

(四)技能标兵奖

1.用于阶段性技能达标项目中获奖人员的奖励,具体按照各类的考核规程执行。

2.技能标兵奖奖励标准为:

1)学生大会表彰和酒店体验的机会。

2)一等奖奖品:80元,二等奖奖品:60元,三等奖奖品:40元。

3)记入学生档案,实习优先推荐。

4)发放获奖证书。

(五)技能大赛优胜奖

1.用于全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中获奖人员的奖励,具体按照各类的比赛规程执行。

2.技能大赛优胜奖奖励标准为:

1)学生大会表彰和酒店体验的机会。

2)一等奖奖品:120元,二等奖奖品:80元,三等奖奖品:60元。

3)记入学生档案,实习优先推荐。

4)发放获奖证书。

第三章  其他事项

第六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比赛项目获奖人员的奖励,由教务处请示学校领导后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快速导航